

美國國務院發表人權報告,提到香港存在三個重要人權問題。
美國認為,警方採取任意逮捕及拘留等手法,以及其他更進取策略打壓集會自由;香港市民參與及改變政府的權力受到限制;立法會權力有限,而且部分界別執掌與本身並不相稱的政治影響力。
報告指出,在過去一年,公眾認為警方濫權情況顯著增加,包括被指妨礙集會自由,對警方的不滿程度升至記錄高位。報告提到副總理李克強訪港的保安安排,又指部分立法會議員及人權分子關注,監警會所有成員都由行政長官委任,缺乏進行獨立調查的能力。
報告又表示,香港巿民參與及改變政府的能力有限,有傳媒繼續自我審查,一些本港學者進行同中國有關的工作時,亦出現自我審查的情況,希望與內地維持良好關係,獲得開展研究及授課的機會。
另外,報告亦關注選舉舞弊的指控,港府因政治理由拒發簽證的個案增加,存在人口走私、社會對一些少數族裔人口有歧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