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政總署今日重收新界大埔馬屎洲水茫田丈量約份第27約地段第79號及第96號的土地,大埔地政處已在現場豎立「政府土地」的告示。
該等地段較早前被改建為骨灰龕場,違反地契條款。土地的前擁有人曾就此遞交契約修訂申請,但申請已於去年十二月一日被拒絕。地政總署其後多次發出警告信,及諮詢法律意見後,決定重收該等地段。
根據大埔地政處在重收該等地段前所得的資料,上述地段仍未有存放人體骨灰。但無論如何,任何人士如曾與該前擁有人就該等地段的使用及相關事宜作出商討或達成諒解或協議,有需要時諮詢專業人士的意見。
發言人表示,該前擁有人可在重收註冊摘要註冊日期起計六個月內,呈請行政長官就重收給予他寬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