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漢亮電槍「箍煲」囚10月
2012-04-26 (12:49)
一名法籍「情癡」較早前承認襲擊、無牌藏有電槍及武器等三項控罪,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處入獄10個月。
法官判刑時,認為被告品格良好,因抵受不住分手的打擊而犯案,但藏有電槍的行為,必須判處監禁式刑罰。
案情指,在廣州南聯航空食品有限公司任高層的42歲法國籍男子,因迷上年紀少一半的貌美香港少女而拋妻棄女,怎料新戀情僅維繫2年,少女提出分手,法籍男子多次要求復合不果,乃帶備電槍及「鐵蓮花」武器到女友寓所「箍煲」,陪同她返公司途中,在的士上拿出「鐵蓮花」,女友返回公司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