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年底涉嫌在黃海水域刺死登船查緝南韓海警的中國漁船船長程大偉,周一在仁川法院被判30年監禁,並罰款2000萬韓圜(逾13萬港元)。
外交部發言人劉為民表示,中方注意到有關判決,指中韓在黃海,仍未就專屬經濟區劃線,中方不接受南韓方單方面,用專屬經濟區法對中國漁民作出判決。劉為民又表示,事發後,中方一直與韓方保持密切溝通,敦促理性、公正、妥善處理事件。
中方將繼續關注事態發展,為涉案的中國公民提供協助,維護他們的正當合法權益。
43歲的程大偉是「魯文漁15001號」船長,被指於去年12月12日進入黃海的南韓專屬經濟水域,在仁川市附近水域進行捕撈時,遭到南韓海警查緝,程大偉揮舞兇器,導致一名南韓警察死亡,另一名海警則重傷。
仁川地方法院周四上午一審判處程大偉30年監禁,並罰款2000萬韓圜。
法院同時還判處與此案相關的中國漁船「遼葫漁號」船長劉某、「魯文漁號」和「遼葫漁號」的8名船員18個月至5年監禁,並處以罰款。
法院在判決書中說,程大偉在未獲許可的情況下,曾多次進入南韓經濟水域捕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