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數十年前美國克利夫蘭兩名年輕的卡通漫畫家,以一百三十美元(約一千0十四港元)把漫畫人物「超人」(Superman)的專利權出售,而該張1938年份的支票近日在網上拍賣,以16萬美元(約一百二十五萬港元)成交。
這張支票當年由Detective Comics(其後稱為DC Comics)開出,收票人西格爾(Jerome Siegel)和舒斯特(Joe Shuster),是用來購買「超人」的專利權。
西格爾和舒斯特在1938年僅以130美元出售該項專利,令到他們及其後人感到相當困擾,後來他們的後人控告DC Comics及其母公司華納兄弟公司。
他倆在20多歲時創作「超人」,經四處兜售最終才賣給DC Comics。當1978年首部「超人」電影推出時,舒斯特因為生活貧困,年老的他仍然擔任送貨員。
更甚的是,該筆130美元的款項包括在一張402美元的支票內,但卻寫錯了舒斯特和西格爾的名字,使到他們需要在支票背書以收取款項。舒斯特和西格爾分別在1992及96年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