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美國會參議院未能通過支持俗稱「巴菲特稅」(BuffettRule)法案,未能進入辯論投票程序。
「巴菲特稅」法案由美國總統奧巴馬提出,向年收入超過100萬美元的人,收取3成入息稅,但在國會參議院民主黨人未能在100席的最低門檻60票,表決結果為51票贊成、45票反對,法案無法進行全院辯論及全院表決。
奧巴馬批評法案被否決,令不少中產人士要繼續繳交比富豪更高的稅率。共和黨則批評法案無助改善就業和復蘇經濟,奧巴馬政府是企圖轉移視線。
奧巴馬和民主黨人表示,提高對富人徵稅,有助減少赤字、增進賦稅公平;國會共和黨人卻認為就算增加赤字,也應減稅來創造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