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錦樑。資料圖片
淫褻物品最高罰款擬增至200萬
2012-04-16 (15:48)
政府展開檢討《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第二階段公眾諮詢,由今日起至7月15日 ,為期三個月。其中,政府建議,觸犯淫褻物品罪行,最高罰款提高至200萬,監禁年期維持3年。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表示,當局就如何改革淫褻物品審裁處的制度,提出兩個方案,一是由政府委任法定審裁機構及上訴委員會,代替淫審處,評定淫褻物品的類別,澳洲、新西蘭和德國均採用這種模式。

        二是廢除淫審處的行政職能,只負責進行司法裁定工作。這種模式現為英國、美國和加拿大所採用。

        首階段諮詢期間,公眾人士支持加重罰則,政府建議觸犯淫褻物品罪行,由現時最高罰款100萬,提高至200萬,監禁年期維持3年。

        不雅物品方面,首次定罪,罰款增至80萬,監禁年期維持1年,再次定罪,罰款再增至160萬,監禁年期最高增至2年。

        蘇錦樑表示,當局亦建議倍增違反條例的最高罰款,及提高再度定罪人士的監禁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