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強公共小巴營運安全新措施明日生效,條例對公共小巴訂立最高每小時80公里的車速限制,並強制所有公共小巴安裝認可的車速限制器。
條例亦把電子數據記錄儀(俗稱「黑盒」)列為公共小巴的其中一項基本裝備。政府會盡快與記錄儀供應商跟進,務求早日完成記錄儀的設計修改、測試、審批、生產和安裝的工作。待運輸署確定市場上有符合法例所載各項規定的記錄儀時,政府會向立法會提交所需的附屬法例,以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實施在新登記公共小巴安裝記錄儀的規定。有關工作預計可在明年第二季完成。條例亦賦權運輸署及警方檢索記錄儀所儲存的資料,警方可在任何刑事法律程序用作證據。
條例規定申請公共小巴駕駛執照的人士均須修習並完成職前課程,才可獲發執照。運輸署會挑選及指定職前訓練學校,以及製訂《實務守則》,包括課程內容、課程導師的資歷、學校設施和發出證書等,以供營運學校的人士跟從。隨後,當局會訂立生效日期公告,以實施要求公共小巴駕駛執照申請人須修習及完成職前課程的規定。有關工作預計可在明年第一季完成。
條例亦規定公共小巴司機在公共小巴上展示司機證,並把違反有關規定列為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