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經貿社團互設辦事處將實現
2012-04-11 (10:59)
國台辦發言人范麗青表示,隨著相關管理辦法即將出台,台灣經貿社團在大陸設立辦事處有望實現。
范麗青表示,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已就經貿社團互設辦事機構事宜達成原則共識。目前,大陸相關管理辦法的行政審批程序已基本完成,即將對外發布。屆時,台灣的經貿社團可以依據這個管理辦法來向大陸業務主管部門提出設立辦事處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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