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報評不允許特殊黨員凌駕法律
2012-04-11 (09:36)
《人民日報》發表評論文章,指中央決定調查薄熙來,以及公安把海伍德死亡案疑犯移送司法機關,充分體現重事實講法治的精神,符合中共從嚴治黨和依法治國的執政理念。

        文章指出,王立軍事件是一件在國內外造成惡劣影響的嚴重政治事件。海伍德死亡案是涉及黨和國家領導人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的嚴重刑事案件。而薄熙來的行為嚴重違反黨的紀律,為黨和國家的事業帶來損失,為黨和國家的形象帶來很大損害。

        文章強調,中國國是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法律的尊嚴和權威不容踐踏。無論涉及誰、職位多高,只要觸犯黨紀國法,都要嚴肅處理、決不姑息。法律面前沒有特殊公民,黨內不允許有凌駕法律之上的特殊黨員,任何人都不能干擾法律的實施,任何犯了法的人都不能逍遙法外。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對王立軍事件、海伍德死亡案件和薄熙來嚴重違紀問題依法依紀予以徹底查清。

        文章又呼籲要自覺將思想統一到中央精神上,努力維護改革發展穩定的良好局面,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十八大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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