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內地妻分娩費覆核敗訴
2012-04-02 (10:58)
終審法院5名法官一致駁回港人內地妻子分娩費上訴案,裁定醫管局向港人內地妻子收取較高分娩費用合法。

        港人霍兆榮不滿內地媳婦當年身為「單非」孕婦,在港產子須繳交較港人孕婦高昂的費用,兩度司法覆核敗訴後,上訴至終審法院。終審法院5名法官一致裁定,港人內地妻子在公立醫院分娩繳付全費並沒有違法。

        判詞指出,以港人身分判斷是否合乎資格享用香港醫療福利合理,毋須把有關孕婦介定為「單非」或「雙非」。判詞強調,今次的裁決已考慮不合資格人士佔用公立醫院婦產科資源造成的壓力。

        上訴人霍兆榮2007年代表中度弱智的兒子提出司法覆核,指身為內地人的媳婦無力繳付3.9萬元的分娩費,有關收費政策違反《基本法》和《人權法》,剝奪在港出生的孫兒和身為港人的兒子的醫療福利。經過原訟庭和上訴庭兩場敗訴後,醫管局已豁免其媳婦的13萬住院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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