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漁農自然護理署發言人表示,今年1月至2月在關口檢獲瀕危物種紀念品的個案有69宗。
發言人提醒離港旅遊人士,返港時切勿攜帶無許可證的瀕臨絕種動植物。如欲在外地購買用動植物製成的紀念品,應留意有關物品是否屬於瀕危品種。由於部分動植物遭過度採捕正面臨絕種的威脅,其進出口現已受國際公約規管,常見例子包括象牙、石珊瑚骨骼、蘭花、仙人掌及豬籠草。
發言人表示,市民要辨別是否以瀕危物種製成的物品,並不容易。建議市民不要購買。
發言人強調,任何人無牌進口、出口、再出口或管有瀕危物種,即使非作商業用途,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十萬元及監禁一年,而有關物品亦予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