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雜誌偷拍藝人嚴重侵犯私隱
2012-03-28 (11:47)
私隱專員公署發表兩份報告,指壹傳媒旗下的兩份雜誌《忽然一周》及《FACE》,通過有計劃監察方式,偷拍3名藝人的私人活動,是嚴重侵犯個人私隱。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蔣任宏表示,接獲3名藝人投訴指,兩份雜誌以利用長鏡頭及放大器,偷拍家中的私人活動,並將有關相片刊登,其中包括一名藝人全身赤裸,另外兩名藝人則有親密行為。

        蔣任宏指出,留意到雜誌社是有計劃進行,除非有充分理由,否則是嚴重侵犯藝人的私隱。他又不滿周刊解釋,認為是花邊新聞,不涉及公眾利益。

        他認為,雜誌以不公平手法,收集藝人個人資料,是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並強調無論是甚麼身分的人士,私生活都應受到保護,不應該被剝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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