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在立法會會議上,動議二讀《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草案》,草案主要目的,是建立一個清晰、公道、平衡、可行和有效的機制,規管所有一手住宅物業的銷售安排,透過提升市場透明度和確保有關的物業及交易資訊準確無誤,以及把違規的行為刑事化,全面加強對消費者的保障。
草案建議,統一標準、明碼實價、高度透明。賣家必須於物業開售前最少7天公布售樓說明書,以及必須在開售前最少3天公布價單和發售的日期、時間、地點,發售住宅物業的數目及詳情;規定以「實用面積」表達單位面積以及單位每平方呎及每平方米的售價。將違規行為刑事化處理,當中包括任何人士如作出失實陳述和發放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料,即屬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