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揭京滬高鐵四項不符標準 |
2012-03-19 (12:00) |
  中國審計署今日在網站公布《京滬高速鐵路建設項目2011年跟蹤審計結果》。審計發現,四大問題。 首先是土建施工和個別的物資採購的招標不規範,京滬高鐵全線的土建施工招標沒有認真執行有關的招投標法規時間的規定。另外,個別的物資採購沒有按照規定招標,或者招標評標不規範,涉及金額是8.49億元。 第二個問題是個別的工程管理不到位。像京滬高鐵取消了部分路段的風屏障造成了4.13億元的物資閑置。另外,像京滬高鐵北京段的李營牽引變電站備用電源電纜項目工程,截止到2011年10月底還沒有完工,李營站只有一路的電源供電。 第三個問題是沿線個別地方的基層單位套取、截流、挪用徵地拆遷資金達到了4.91億元,南寧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2008年10月就使用虛假資料,以南京市漢典房地產法有限公司的名義,申請徵地補償款1.4億元。截止到去年6月底,江寧開發區管委會已經套取補償款是4千萬元。 第四個問題是京滬高鐵沿線施工企業拖欠材料款工程等款項。到去年5月底,京滬高鐵土建佔房工程等施工企業欠付656家材料供應商的材料款,欠付1471家施工隊的工程勞務款一共是82.51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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