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長官候選人唐英年披露,另一名候選人、前行政會議召集人梁振英,曾在政府高層會議討論是否繼續強推《基本法》23條立法時,說過始終要出動防暴隊和催淚彈對付示威者。行政長官曾蔭權拒絕回應事件,當年身為行政會議成員的立法會主席曾鈺成也拒絕評論。
工黨立法會議員李卓人提出引用《權力及特權法》要求政府披露唐英年提及梁振英談及23條立法和商台續牌的會議記錄,以還原事件真相。他認為,即使調查可能要持續至選舉完結後才得出結果,但是香港人有權知道行政長官候選人是怎樣的人。
公民黨黨魁梁家傑認為,唐英年對梁振英的指控茲事體大,關乎全部香港700萬人的福祉和知情權,呼籲政府披露相關資料。他引述過往案例指出,任何涉及重大公眾利益的事件,如有違保密原則,披露者應可獲得豁免,如果唐英年的指控涉及的屬行政會議的內容,曾蔭權可作有限度及有條件的披露。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李永達也指,有關指控涉及重大公眾利益,希望唐英年公開更多資料,包括當時會議的出席人士、議程、會議討論範圍等,並呼籲有關會議的與會行會成員拿出勇氣,以公眾利益為由說出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