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宇略寓所滲水上訴得直
2012-03-16 (16:18)
前屋宇署署長蔡宇略早前因住所工人房廁所滲水,嚴重影響樓下住戶而被票控「妨擾事故通知」,被裁判法院判罪1750元,他不服裁決向高等法院上訴,今日獲判得直,除了獲撤銷控罪外,還可獲堂費。
法官的書面判辭指出,食環署方難以證明在發出通知後21日所進行的滲漏測試樣本,是進行維修工程後滲漏樣本,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判處蔡宇略一方勝訴。
72歲的蔡宇略居於太子道西加多利大廈一個單位,樓下業主多來年不斷投訴蔡宅漏水,但一直不獲理會,直至2010年3月底食環署票控蔡宇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