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輕已婚網絡工程師,在網上獵得2名媛交少女「玩3P」,其中一名少女更只得12歲,工程師承認與未滿13歲的少女非法性交,被判處監禁16個月。
29歲的被告鄭智聰於去年8月與未滿13歲的失蹤少女發生性行為,法官陳廣池判刑時表示,網絡世界讓使用者任意隱藏身分,令色情活動泛濫成災,毒害不少年輕人的性觀念和性取向,令無知少女身處險境,形容網絡是罪案溫床。
法官又指,被告犯案時沒有使用避孕套,行為極不負責任,但考慮到他認罪,判監16個月。
案情指,被告從網上得知有人願意提供「玩3P」的性服務,於去年8月29日晚上8時許,帶同12歲事主與一名年約15至17歲的少女回家,12歲事主雖曾表露年齡,但被告卻置之不理與她性交,完事後交出1500元肉金,其後有人報警將被告拘捕。警誡下,被告承認從網上得知有關性服務安排,並在家中與女童性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