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選舉違規最高監禁7年
2012-03-16 (09:42)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表示,特首選舉是不記名投票和保密,選委在票站不可以拍照,亦不可以展示自己的選票給其他人看,否則最高可判監7年。

        譚志源指出,3月25日特首選舉,票站安排會規定投票人士,在進入劃票區之後,不能展示選票,亦不能與其他人交流,拍照或錄音等。庥他又重申,現場會有告示提醒,亦有票站職員及執法人員監察,可以做到「人盯人」,防範投票人士違規,強調一定會從嚴進行,如果有違規,最高可判監7年。

        譚志源又表示,每張選票不會有編號,確保選舉是不記名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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