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舉行特別會議,討論違例建築工程。有議員關注行政長官候選人唐英年在九龍塘約道大宅僭建的問題。
有議員表示,關注屋宇署審批圖則時,會否考慮地基是否挖得特別深,有否既定標準。屋宇署署長區載佳回應時表示,建築物的椿柱深度,要視乎多個因素,沒有統一標準。而署方審批圖則時,會研究有否違反建築物條例,但一般不會對地基深度懷疑,因為完成地基,業主須回填泥土,不會假設有關空間留作其他用途。
另外,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強調,僭建物執法行動,不會受業主的身分及物業價值影響,但涉及社會名人的僭建物個案,為免花大量時間回應傳媒查詢,會率先派出人員視察,但執法程序的優次,仍然依據內部指引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