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入境處在全港各區展開打擊非法勞工行動,拘捕19名非法勞工及2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人士。
行動名為「曙光行動」,昨日清晨5時30分至晚上9時,特遣隊共搜查10個目標地點,包括中式酒樓、餐廳、裝修單位、街市排檔及堅拿道西橋底的臨時攤檔等,共拘捕19名非法勞工及兩名涉案僱主。
被捕的19名非法勞工為4男15女,年齡分別25至62歲,其中兩名人士持有擔保書(俗稱「行街紙」)。同時,一名男子及一名女子因涉嫌聘用非法勞工而被捕,年齡分別38及39歲。
入境處強調,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5萬元及監禁兩年。上訴法庭已對有關條例頒定判刑指引,以監禁15個月判刑作基準。而違例主僱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35萬元及監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