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毒駕條例本月中生效
2012-03-01 (18:08)
《2011年道路交通(修訂)條例》將於今年本月15日生效,旨在對毒駕及藥駕行為實施更嚴厲的管制,並賦予警方所需的執法權力,以更有效打擊毒駕及藥駕。

        《條例》增訂「零容忍罪行」,針對六種「指明毒品」,即海洛英、氯胺酮(俗稱K仔)、甲基安非他明(俗稱「冰」)、大麻、可卡因,及3,4-亞甲二氧基甲基安非他明(俗稱「搖頭丸」)。這些都是常被濫用的危險藥物。

        運輸及房屋局發言人說,「零容忍罪行」是指,任何人駕駛時若血液或尿液含有任何濃度的指明毒品,不論駕駛能力有否因而受損,已屬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