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會今早繼續會議,舉行由公民起動的何秀蘭提出「行政長官誠信、清廉操守及維護來屆行政長官選舉公平、公正的責任」的休會辯論。
何秀蘭發言時表示,行政長官曾蔭權在選舉敏感時刻,與其中一名候選人的支持者過從甚密,甚至接受富豪款待,難以避免讓人覺得有影響選舉之嫌。
她指出,曾蔭權經歷本港50至70年代嚴重貪污的時期,理應對貪腐更為警惕,但他被揭發接受富豪招待、深圳租住物業,不但沒有避嫌及申報,卻呼籲傳媒及港人不要陰謀論或內耗,企圖以此平息風波。
何秀蘭又批評,曾蔭權以為協助太太存放舊衣物為理由,將租住物業的責任推卸給太太,她不齒有男人在出事後,再以女人作擋箭牌。她建議運用特權法成立獨立委員會,調查曾蔭權接受款待事件。
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譚志源表示,法例對公職人員、政治任命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的利益及財產,有適當的申報制度,防賄條例亦適用於行政長官。
他又重申,政府在特首選舉事項上會依據法例去做,秉持中立原則,確保選舉在公平、公正及廉潔情況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