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漢fb鬧分居妻判道歉一個月
2012-02-25 (15:07)
美國辛辛那提市一名男子在社交網站facebook上,發表批評分居妻子的言論。法庭下令他要連續一個月,每天都要在facebook上向妻子道歉,否則會判他入獄。該名男子為免牢獄之災,按照法庭的判決去做,但他指法官的做法剝奪他的言論自由。

        家事法庭法官下令被告拜倫(Mark Byron)每天都要在facebook向分居妻子道歉,為期一個月,否則會判他入獄60天。拜倫表示,為免入獄,他被迫按照法庭的判決去做,但他會提出上訴,因為這宗案例會對facebook其他用戶帶來影響。

        拜倫說,每天有數以千萬計的人使用facebook互相聯絡和溝通,法庭今天對他作出這樣的判決,將來也可以用同樣手法對付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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