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撤原遞補機制草案
2012-02-22 (14:42)
政府撤回去年提交有關遞補機制的《2011立法會修訂條例草案》。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譚志源表示,撤回原遞補機制草案不應視為先例。
譚志源表示,撤回草案是因為當局已提交另一個草案,處理相關問題,做法純粹是符合相關技術程序。他認為,因應草案的特殊情況,不應被視為任何先例。
政府去年5月提出遞補機制,並提交關草案堵塞漏洞。由於社會及議員要求先作諮詢,政府在去年7月下旬發表諮詢文件,在今年初提出新替補方案,限制辭職議員不能在6個月內參加補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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