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刑事毀壞麥高義大律師辦事處的裝修工人,案件保釋期間瘋狂駕駛私家車,遇上交通警長追捕,竟連衝四盞交通燈,於短短七分鐘內超速駕駛車輛約五公里,終失控撞向鐵欄,傷及兩名途人;被告承認危險駕駛、沒有第三者保險及藏毒等五罪,22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三年零八個月,及停牌六年。
去年九月因刑毀罪成,現正於赤柱服刑的三十五歲被告葉聲揚,過往有八次案底,其中三次為停牌期間駕駛。法官斥責被告在案發當日,駕駛私家車橫衝直撞,彷如殺人武器,魯莽和不負責任的程度,令人吃驚,認為當日只有兩名途人被碎片波及輕傷,是不幸中的大幸,認為他繼續駕車,會威脅市民的生命財產。
法官表示,被告有多次刑事紀錄,不少與違反交通規例有關,但都沒有汲取教訓,反映他毫無守法精神。
去年八月十八日清晨四時半,一名交通警長在太子道發現被告的車輛左搖右擺,乃響起警鐘及指示被告停車,但被告沒有理會,更加速行駛,一度在龍翔道以一百三十公里行駛,直至在基堤道失控撞欄,令街上硬物擊中兩名二十二歲及三十八歲的男女途人,被告下車逃跑,卒遭警方拘獲,警方在被告車上的司機及乘客座位下搜出少量的可卡因及冰毒品以及吸食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