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政事務局發言人今日表示,政府歡迎新光戲院續約繼續經營。
民政事務局在2009年撥款360萬元予香港藝術發展局,在新光戲院的三年租約期內,推行「新光場地戲曲演出資助計劃」。然而,政府實在不宜長期資助商業性的經營,因此現時工作的重點是確保有足夠的公共場地供粵劇業界使用。政府會與粵劇業界繼續溝通,聆聽他們的訴求,共同推動粵劇發展。
該局表示,高山劇場已定位為粵劇專用場地,並將加建新翼,內設擁有600座位的中型劇院,預期工程於2013年完成。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在香港文化中心、香港大會堂、葵青劇院、沙田大會堂及荃灣大會堂等大型場地,均預留演期予專業粵劇團體優先租用。西九文化區正在籌劃興建戲曲中心,預期約2015 - 16年間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