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律師公會發表聲明,反對政府提出的立法會議席出缺安排,認為建議削弱選民投票權,促請保留現有制度。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回應時表示,會仔細研究聲明,但強調最新的建議方案已回應公眾意見。
大律師公會的聲明表示,基本法保障香港永久居民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在新安排下,限制辭職議員在半年內參加補選,會剝奪選民選出所支持候選人的選擇權,繼而削弱選民的投票權利。
公會指出,要堵塞議員辭職再參加補選的「漏洞」,是否要透過立法干預,社會上仍未有共識。公會認為,限制選民投票選擇是不必要及缺乏理據的,呼籲政府保持現有制度。
就大律師公會就《2012年立法會(修訂)條例草案》的聲明,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發言人重申,當局就填補立法會議席空缺安排公眾諮詢收到的31,120份書面意見中,大部分(約七成)皆認為議員隨意辭職引發補選並再參選,及補選耗用大量公帑的現象是一個需要處理的問題。而不同大學、傳媒機構、團體和政黨進行的民意調查亦顯示超過或接近五成以上的受訪市民認為政府需要立法堵塞有關漏洞。
發言人稱,最新建議方案回應公眾的意見。當局已就立法建議尋求律政司和英國御用大律師彭力克勳爵的法律意見,確認了有關立法建議是合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