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說明條例月內提修訂
2012-02-18 (09:41)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表示,一個月內會向立法會提出有關商品說明條例修訂,但設立冷靜期的建議,則需要再諮詢。
蘇錦樑指出,一個月內會就商品說明條例,向立法會提出修訂,規管商戶的不良營商手法,包括商戶以威嚇手法推銷,或收取款項後無意圖提供服務及貨品。
對於有建議設立冷靜期,蘇錦樑認為爭議較大,亦要評估措施對營商環境的影響,同時保障消費者權益,未能趕及今個立法年度落實,所以要留待下一步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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