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俊仁指廿三條立法無逼切需要
2012-02-17 (13:29)
行政長官候選人何俊仁表示,目前沒有逼切需要就基本法廿三條立法,因現行法例已足以保障國家安全。

        何俊仁出席記協座談會時表示,如要為基本法廿三條立法,必須等有真正民選的特首以及普選立法會之後才可以進行,因為現時已有相關法例,目前沒有逼切需要立法。

        他又指出,參選行政長官以來,已出席三十多場論壇,他批評另外兩名參選人梁振英及唐英年,不敢觸動地產霸權及中央權力。他又說,今次參選面對很多限制,很多傳媒無報道他提出的政綱,只是利用他來評論另外兩位參選人的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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