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會帳目委員會就去年審計報告提交報告書,指水務署因為水錶不準確及偷水,一年少收1.6億元水費,表示震驚及不可接受。
去年底發表的審計報告指,水務署前年因為食水被非法取用,及水錶不準確,少收1.6億元水費。立法會帳目委員會主席黃宜弘表示,帳委會對水務署在針對偷水的執法行動,只依循既定做法及程序,無主動改善處理偷水問題的策略,亦沒有設法解決執法時遇上的問題,感到震驚。
至於水務署未有尋求其他部門協助,防止偷水活動,帳委會亦深表關注及認為不可接受。帳委會促請財經事務及庫務局,以風險為依據的方法,調配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