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入境處首次檢控協助內地孕婦來港分娩的中介人,被告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違反逗留條件及作虛假陳述的罪名,還押監房看管,等候下周一再提訊。
被告徐莉是一名內地居民。控方在庭上表示,被告她由前年開始,專門協助內地孕婦來港分娩,陪同她們來港做產前檢查及預約分娩床位和旅館,每次收費數百元至數千元。
被告承認,在去年年底持一般通行證來港期間,為一名內地孕婦到醫務所付款,違反不可以從事務的逗留條件。另外,她上月中在落馬州口岸入境時,向入境處訛稱,不認識一名內地孕婦,但實際上是陪她來港。她指因為擔心說真話會被拒入境,但承認是向入境處作出虛假陳述。
主任裁判官馬漢璋表示,這宗並非一般違反逗留條件的案件,性質有一定嚴重性,要求控方提交進一步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