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亡父簽名押後判刑
2012-02-10 (10:53)
中年巴士司機憂所住公屋在父親逝世後被沒收,四年來一直「身兼父職」,冒亡父簽名,製造父親仍然在生假象,欺瞞房屋署。52歲的被告伍潤平承認一項欺詐罪,今早在荃灣裁判法院提堂。法官將案押後至下月23日,等待感化官報告後宣判。

        律師較早前求情時指,中五學歷的被告,在父親剛離世時心情低落,同時擔心所住多年公屋會被沒收,以及日後生計問題,一時愚蠢犯案。而被告後來聽朋友勸解後,已經向房屋署申報父已離世的事實。

        案情指,被告父親原為石籬h石秀樓涉案單位戶主,被告與父自1985年便一直居住上址。被告父親於04年6月在深圳逝世,然而被告於05至09年間,一直假冒父親在房署有關文件上簽署。被告去年6月17日帶同父親的死亡證明書、火化紙等,到房署申請戶主易名,房署職員覆檢發現被告欺瞞而揭發事件。

        而由於被告早前,已將單位的租住權轉移到自己名下,他現時仍可住在這個單位,房署到案件完結後,會重新審核他的租住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