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虛報遭人禁錮押後判刑
2012-01-26 (11:10)
40歲男警員張永康指稱因疾病而遭上司責難及歧視,去年12月16日在葵涌警署與上司會面時突然情緒激動,撥「999」聲稱被禁錮。他較早前在荃灣裁判法院承認2項浪費警力控罪,主任裁判官要索取精神科報告,將案件押後至3月12日判刑。

        感化報告指出,被告服食精神科藥物,進展良好,認為被告不需要接受感化,但主任裁判官擔心被告受壓,要索取精神科報告再判刑。

        控罪指,警員張永康涉嫌於前年12月16日,明知而向警察通訊員邵婉怡及警司黃漢坤,虛報有人犯某罪行,即聲稱被非法禁錮於葵涌警署,因而導致警力的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