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年長沙灣麗昌工廠大廈4級火警,消防處處長陳楚鑫早前表示5名當值消防人員明顯違反指令,須紀律處分。消防處職工總會表示極度不滿處方的言論,今日召開理事會會議,諮詢會員意見後決定下一步行動。
總會主席李德其批評,內部至今沒有就事件召開紀律聆訊,但處長已公開表明會紀律處分涉案消防員,會引導研訊結果,是未審先定罪,嚴重打擊員工士氣。
李德其又認為,每場火警現場情況都不同,前線消防員灌救時須應付突發情況,難以完全遵從指揮中心的指示,處方訂立的指引只能作為參考,期望處方制定指引能更有彈性,容許前線消防員在適當時候可以不遵從指示,確保消防員救人的同時也能自救。
他強調,總會不排除發起更激烈行動,包括按章工作等,但強調以不影響市民為大前題。
2010年3月麗昌工廠大廈四級火,死因庭早前裁定消防隊目楊俊傑死於意外,同時揭發有消防人員不按指引辦事,包括誤將火警升級指令訊息刪除、進入火場時沒啟動煙帽裝置的警報器等。消防處處長陳楚鑫日前承認,共5名人員,包括4四名前線消防人員及一名控制調派中心操作人員明顯違反指令,須紀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