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珠海經濟特區橫琴新區條例》今日起正式實行,被當地喻為橫琴新區基本法的該條例將為此地開發建設、改革創新提供法制保障。
《珠海經濟特區橫琴新區條例》通過建立高效科學的決策、執行和監督機制,理順橫琴新區管理體制,橫琴新區管委會主任牛敬對今天起施行的條例做了點評,認為決委會、管委會、咨委會職權明確,體現了管理、執行和監管三位一體的完善機制。條例的出台標誌著橫琴新區有了基本法。”
法制保障是備受境內外人士關注的焦點,據條例第58條、59條規定,涉港澳合同的當事人可以明示選擇港澳法律處理合同爭議,涉港澳合同或者涉港澳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用書面協議選擇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香港或者澳門地區審判機關進行管轄,讓在橫琴新區的境外投資者和生活在橫琴新區的外籍人士能夠享受港澳民商事法律服務。
除此之外,條例還賦予橫琴新區獨立的人、財、物管理權,實行符合國際慣例的企業工商登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