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民沒更新登記住址會罰款
2011-12-14 (09:29)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表示,以往的選民登記制度,是以便利選民為主要考慮,但為了確保選舉公正性和公信力,當局提出多項建議,堵塞漏洞。日後市民登記成為選民或更新登記時,須提交住址證明。

        他指出,如果選民搬屋後,在法定期限沒有更新登記住址,可能會被罰款,具體金額有待和律政司商討。

        譚志源又表示,自11月區議會選舉後,截至昨日,選舉事務處收到涉及約3100名選民的投訴,已經作出查訊,經調查後,約三分一確認合乎法例要求,但有部分人在限期內未有回覆,選舉事務處會作出相關跟進。

 
相關新聞
泛民取選委會逾200席 2011-12-12 (17:14)
泛民料取選委會200席 2011-12-12 (14:02)
港九各區議會選舉結果 2011-12-12 (12:54)
新界各區議會選舉結果 2011-12-12 (10:18)
廉署接獲27宗選舉種票投訴 2011-12-08 (11:29)
當局倡新登記選民提交住址證明 2011-12-08 (10:05)
廉署接27宗涉種票投訴 2011-12-08 (09:57)
選委會發出674份書面查詢 2011-12-07 (18:03)
再有8人涉種票案被捕 2011-12-07 (14:40)
民主黨到廉署投訴種票 2011-12-06 (1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