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準備就版權條例草案提出修訂,有立法會議員憂慮會打擊市民網絡創作,要求政府釐清有關犯罪行為的定義。
立法會一個委員會繼續審議版權條例修訂草案。公民黨湯家驊關注,政府會否就網民改圖像或歌曲,諷刺時事及政治人物的惡搞行為,引入豁免,否則會對作出「二次創作」或「惡搞」的年輕人造成阻嚇,令他們擔憂會被檢控,等同製造「白色恐怖」。
政府就重申,法例主要針對大規模侵權行為,修訂原意並非擴大犯罪定義,會考慮議員建議,在修訂中加入更加清晰字眼,釋除公眾疑慮。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秘書長王國彬表示,當局希望在修訂法例後才諮詢公眾意見,至於會否豁免就持開放態度,當局仍在參考外國意見。
他又重申,當局檢控的準則是大規模的侵權行為,修訂法例,無意擴大刑責門檻,現時在網上不構成刑責的行為,修訂後亦不會構成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