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國輝攝
簡炳墀涉賄選表證成立
2011-11-17 (13:13)
五屆冠軍練馬師簡炳墀涉賄選案繼續審訊,裁判官裁定控罪表面證供成立。

        現年73歲、報稱退休人士的被告簡炳墀早上到粉嶺裁判法院應訊,控方傳召2名警方鑑證科人員作供。案中關鍵證物是懷疑賄款的130張1000元鈔票,辯方引述英國指紋專家報告,質疑如果鈔票上未能找到某人指紋,顯示某人曾經接觸鈔票的機會很微。

        不過,控方傳召的專家證人、警方鑑證科警署警長蘇英發並不同意,他指多年來曾處理過數萬張鈔票的經驗,只有0.5%會在鈔票上找到有用的指紋印。蘇英發解釋,接觸鈔票者的汗液分泌,以及鈔票紙質有防水性,這樣都對套取指紋有影響。

        負責在鈔票上套取指紋的警方鑑證科警長楊偉龍作供時表示,他在其中一張鈔票的背面發現一個有用的紋印,可以分辨到10個紋印的特徵,雖然較一般要求的12個特徴為少,但鑑證科經過考慮後,仍決定將有關紋印的數據呈堂。

        裁判官考慮後,裁定簡炳墀控罪表面證供成立。

        案情指,退休練馬師簡炳墀於今年2月27日在2011年上水區鄉事委員會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即在無合理辯解下,向廖富壽提供港幣13萬元,以誘使廖在該選舉中投票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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