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國引入父母祖父母超級簽證 |
2011-11-05 (14:44) |
  加拿大移民部長肯尼(Jason Kenney)宣布,為減少移民申請積壓個案,將暫停父母及祖父母移民申請兩年,取而代之是在今年十二月一日起引入十年期的多次入境簽證,向移民的父母及祖父母發出這種簽證,令他們隨時前往加拿大探望子女。 這種「父母及祖父母超級簽證」(Parent and Grandparent Super Visa)有效期為十年,可以讓合資格的申請人在每次入境後,在加拿大停留最長二十四個月,之後才申請續期。 新簽證會在十二月一日起接受申請,處理時間約八個星期。申請這類簽證者,必須購買私人健康保險,並通過體檢,證明他們在加拿大的親人有能力負擔他們的生活。 肯尼表示,隨著引入「父母及祖父母超級簽證」,會暫停父母及祖父母移民申請兩年,目的在減少積壓案。 目前父母及祖父母類移民,從申請到批准等候時間往往超過八年。肯尼預計,兩年後重新開放父母祖父母類移民,等候時間約可縮短至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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