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本政府召開內閣會議,決定設立一個全面負責核電站事務的原子能安全廳,並計劃於明年向通常國會(國會例會)提交相關法案,然後於4月正式設立原子能安全廳。
日本政府決定,將負責核電站安全標準的經濟產業省原子能安全保安院、負責就核電站安全標準向政府建言獻策的內閣府原子能安全委員會,以及文部科學省負責核輻射監測的部門合併,設立原子能安全廳。
原子能安全廳將成為環境省下屬的一個部門,但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獨立性。除對正在運行的核電站安全管理、定期檢修進行監督外,原子能安全廳還將負責在核電站發生事故時採取最初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