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拿大聯邦法院下令暫停執行有條件釋放福建遠華集團走私案嫌疑主犯賴昌星,即賴昌星要繼續被扣押。
被拘捕的賴昌星當地星期二原獲加拿大移民及難民局審裁委員會裁定,潛逃風險不高,批准他有條件釋放,等候下星期四是否將他遣返中國的聆訊結果。但當晚司法部入稟禁止釋放賴昌星,法官裁定要繼續扣押。
有報道指,潛逃加拿大12年的賴昌星,如果遣返聆訊敗訴,最快本月25日會遣返中國。但如果他成功上訴,遣返日期可能推遲數月。
賴昌星和家人於1999年經香港逃到加拿大,申請難民身分被拒,之後多次上訴,賴昌星及家人已經在加拿大生活了12年。賴昌星的律師之前先後就拘留和遣返兩個事項都提出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