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議員關注內地情報機構可能會在港違法竊聽,保安局沒有正面回應,僅稱問題複雜,政策局正進行研究。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討論《截取通訊監察條例》的檢討工作。保安局副局長黎棟國表示,檢討的範圍包括小組法官和授權人員的權力、專員查核截取成果的建議、專員進行審查及發出通知的機制等,政府正諮詢法律界、大學法律學系、記者組織、私隱專員等。
公民黨的立法會議吳靄儀指出,內地駐港機構並不受《截取通訊監察條例》監管,擔心內地情報機構違法竊聽。黎棟國回應,所有在港人士都須遵守香港的法律,而個別條文是否適用於中央駐港機構則要視乎條文而定,有關問題複雜,負責處理的政策局正進行研究。
民主黨的劉慧卿關注,若內地執法機關人員在港進行竊聽,市民應如何處理及投訴。黎棟國回應,須要視乎有關人士投訴的範圍,若認為私人資料被侵犯,可向私隱專員公署投訴;若認為觸犯刑事法例,則可向警方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