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九龍醫院聯網診所普通科醫生何鴻鈞不依正常手續為家人作出診症記錄,並在醫院藥房提取約值200多元藥物,以備家人「不時之需」。何鴻鈞早前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不當罪名成立,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罰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判刑時表示,被告的行為涉及違反誠信,曾考慮判他入獄,但被告的背景報告正面,而且覺得被告有充分反省,及有深切悔意,因此判社會服務令。
案情指,44歲的被告何鴻鈞,在07至08年期間,16次利用電腦,虛假顯示父母及兒子到中九龍醫院求診,以及開出12張藥方,但其父母當時不在港,子則正在上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