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志雲參與幕前節目無額外酬金
2011-07-04 (11:29)
無線電視業務總經理陳志雲等三人,被控串謀詐騙及貪污案,今日繼續在區域法院審理。

        無線電視集團總經理李寶安將會以控方證人身分出庭作供,他指所有員工對外接工作,即使是行政人員,都要上級書面批准。但他指出,陳志雲做《志雲飯局》及《向世界出發》這些節目,都沒有額外支收薪金。

        李寶安又指出,於2009年的《翡翠歌星賀台慶》舉行前,前市場及營業拓展主管陳永孫在會議上,曾經匯報過無線與新濠天地的協議內容,知道無線會有450萬元收入,而300多萬元開支中,包括14項外判工作,但沒提及思潮。

        至其後審計期間,李寶安看見兩份合約內容,發現思潮收了69萬元,提供聯線及搬運的服務,感覺很驚訝及憤怒,認為無線自己都能提供服務,毋須外判給思潮,亦因為這件事曾責怪陳永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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