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毓民指抗爭難民有所犧牲 |
2011-07-02 (12:15) |
  被捕的228人涉嫌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和非法集結,分別被帶到北角警署和香港仔警署通宵扣查,早上陸續獲釋。 超過140名被捕的人民力量成員,早上9時開始,分批離開北角警署,他們沒有被檢控,大部分人需要保釋,但他們拒絕。立法會議員黃毓民獲釋後被問到示威活動是否擾民時表示,抗爭難民有所犧牲。 黃毓民表示,凡是搞抗爭活動都會阻街,都要付出,所有自力救濟運動、民眾運動,社會上都要付出代價。 一度堵塞干諾道中的百多名社民連成員就在香港仔警署通宵扣查,早上亦相繼以自簽300元保釋,至11月底返回警署報到。不過部分人拒絕保釋,寧願被扣查48小時,等警方決定是否作出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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