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道衛理反對設法團校董會
2011-06-30 (12:29)
教育局根據《校本條例》,規定所有學校要於明日就成立法團校董會遞交校董會章程。但循道衛理聯合教會表明,反對成立法團校董會。

        屬下有19間中小學的循道衛理教會在報章刊登聲明,反對當局規定學校成立法團校董會,堅持辦學團體對屬下學校要有實質的領導權,否則會偏離辦學理念,所以不會於明日限期前,遞交法定的章程。

        天主教香港教區亦反對條例,正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教育局未有回應會如何處理未有按照限期遞交法團校董會章程的學校,但就指上訴仍待審理,但除非終審法院推翻上訴法庭的裁決,校本條例的要求仍具有法律效力。局方會繼續提醒及勸喻各辦學團體,盡快為屬下的資助學校遞交法團校董會章程草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