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會三讀通過成立「通訊事務管理局」的條例草案,將廣播事務管理局及電訊管理局,合併成單一的規管機構 ,規管整個電子通訊業。
商務及經濟局發展局長蘇錦樑表示,電訊與廣播之間的傳統分界已變得模糊 ,有需要重組規管體制,與時並進 。成立通訊局後是重組電訊業及廣播業規管的第一步 ,可緊貼廣播及電訊兩個行業的轉變,稍後會檢討《電訊條例》及《廣播條例》 ,整合當中不一致的地方,包括處理跨媒體擁有權的不同限制、 以及發牌機關和上訴機制安排不一致等。
他又指,通訊局的管理層並非受僱於政府,獨立自主。
民主黨的劉慧卿和公民黨的吳靄儀分別提出修訂 。劉慧卿表示,通訊局的宗旨未明確,要求立法訂明局方,需提倡及維護言論及新聞自由,促進通訊市場公平發展及保障消費者權益。但兩項修訂都被否決 。
公民黨的湯家驊表示,人權自由是普世價值,不需要刻意加入法律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