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歲韓籍少年在東區醫院留醫其間,性侵犯一名年僅5歲的女童,他較早前承認一項非禮罪名,今日在東區法院兒童法庭,被判入屯門兒童及青少年院。
裁判官在判刑時表示,對案件感到嘔心,被告向感化官承認做出等同強姦女童的行為,但由於在現行法例下,14歲以下男童,只能被控強姦以外罪名,所以被告被控非禮罪。裁判官又指出,感化報告稱被告態度輕浮,保釋期間曾偷竊,任意妄為,不適合緩刑。
另外,裁判官又認為,過去一年內,已經處理兩宗同類案件,指立法機關是時候檢討現行法例的年齡界定,而醫管局亦應檢討不同性別兒童,安排在同一病房的做法是否恰當。
案情指出,13歲韓籍男童於去年9月26日在東區尤德夫人那打素醫院的兒童及青少年科病房,將一名5歲女童的褲脫下,並用身體壓住女童,其間侵犯女童的私處,女童母親前往病房探望女兒時,揭發事件。根據女童的驗身報告指,女童的私處有擦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