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新法案禁濫發電郵病毒
2011-06-21 (16:46)
日本國會已通過新法案,禁止濫發電子郵件及散播電腦病毒,違例者最高刑罰是判監3年或罰款50萬日圓(4萬8600港元)。

        日本近年經常出現網絡攻擊,政府辦公室、公司及個人都成為受害者。當局已努力打擊該個日漸嚴重的問題,但一直苦無任何具體法律讓他們緝捕違法者。

        不過,日本國會終在上周五通過新法案,把製造或散播電腦病毒、以及濫發垃圾電郵行為刑事化。

        現時散播一種電腦病毒可被判監3年,或罰款50萬日圓。取得或貯存一種病毒面臨監禁最多兩年,或罰款30萬日圓(約2萬9200港元)。而給一批隨機數目人士發出含有色情成分的電郵訊息,現時亦屬非法。

        不過,有人批評新法案太過嚴苛,並可能違反保證通訊保密的私隱保護規定。